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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因经过:2010年6月8日9点左右,本人驾驶的丰田皇冠2.5一发动突然一声自爆,惊吓之下再也不敢启动,于是便迅速联系施救中心。上午11点左右汉口实华丰田施救中心的技术人员赶往检查,车不能发动。下午5点多钟被实华四s店拖回修理部。第2天我们来到4店,下午技术总监王磊回来,修理工怀疑是粘缸用约10瓶清洗剂进行清洗,曲轴转动但活塞不上行,估计是连杆折断所至,拆开后果然如此,缸体反冲了四个大洞。
处理意见:6月11日下午我们去四s店询问处理结果和方案,技术总监王磊说:“原因是浸水所至,但也不排除质量问题。”后又找到服务总监胡文胜说法跟王磊几乎一样,不同的是:“更换及维修费自理,与丰田公司无关;四s店没义务;保险公司无法赔偿。”虽然我们找四s点多次,没有办法只有跟丰田总部打电话反应情况,回应马上联系四s店作出处理,可是没有回音。到6月17日我们又找到胡文胜,意想不到的是,当我们要看4月27日修理记录及签名时竟然发现签名并不是当事人李华武,其中4月30日技师建议和4月27日电话通知都是当时自己写的,时间及结果漏洞百出,纯属伪造欺人,蒙骗顾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1、s店一口否认是非质量问题所至,而是浸水连杆变形而为,那么请问正常工作近两月才发生自爆,其余几缸同时浸水而连杆无碍却照常工作?
2、使是浸水所至,那么维修出厂之前为什么不和当事人讲清楚,浸水车辆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检查大修,不能出厂提车?
3、辆出厂前当事人并没有收到一份合情合理按正常程序应有的维修记录及出厂前的一切手续,而且后来得到的却是添加,没有签字的,伪造的维修记录 ?4买车时间不到两年,行驶不足28000公里,况且车辆一直是在四s店保养维修,这些也应该有个说法交代?
强烈要求:
1、管是量问题也好、还是四s店维修问题也罢,造成车辆自爆是事实,所幸的是此次事故是停车时自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故请求媒体介入,查明原因,还我公道。
2、丰田公司及丰田石华四s店必须更换一辆原样新车。
3、赔偿本人一切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4、严肃处理对此事不负责任,伪造隐瞒事实真相的相关人员。
投诉编号: | QT7160[请牢记此投诉编号] | 投诉品牌: | 一汽丰田-皇冠 |
投诉人: | 武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 4S店名称: | 汉口实华丰田 |
投诉时间: | 2010-06-21 | 4S店联系人: | 胡文胜 |
投诉地区: | 武汉市-武汉市 | 4S店电话: | 027-65662633 |
所属车型: | 豪华车 | 车辆状态: | 保修期内 |
购车时间: | 2008-12-17 | 里 程 数: | 27200 |
投诉问题: | 起动困难、 收费问题、 | ||
投诉诉求: | 维修、 赔偿、 赔礼/改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