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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在广西建汇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途安车一辆, 正常使用至2010年6月19日,该车停放在自家车库,发生自燃。该车总行驶里程仅1800公里。事件发生后,在本人的再三催促下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10天后才派人到现场查看后,一味推卸责任和按照常规的流程来敷衍甚至糊弄车主,要求等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后,再协商处理。

北海市海城公安消防大队经过缜密的现场勘查和分析,于2010年8月17日,依法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火灾起火部位位于汽车发动机舱内。排除人为纵火和其他起火成因,上海大众得到火灾事故认定书后,声称按照上海大众处理此类事故的惯例和流程,竟然要求消费者和消防部门鉴定出起火的确切原因和具体的零部件问题。否则不承担责任。

我极度愤慨和震惊,此事件给我和家人极大的心理伤害,希望贵栏目能帮助弱小的消费者,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不能任由这些国际大厂任意宰割我们这些弱势消费者。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自燃 投诉品牌: 上海大众-途安
投诉人: 王先生 4S店名称: 广西建汇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时间: 2010-08-27 4S店联系人: 黄先生
投诉地区: 北海市-银海区 4S店电话: 13878186668
所属车型: MPV 车辆状态: 保修期外
购车时间: 2010-03-28 里 程 数: 188
投诉诉求: 赔偿、 退换车、 赔礼/改错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