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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0年10月4日在合肥宝马宝利丰4S(蒙城北路)店订了一辆2011款宝马523LI豪华版 当日交定金5万元人民币整。 合约上未写交车日,而销售人员说车要到2011年6,7月份才能交车。我在2011年1月要求合肥宝利丰退还定金,取消订车。但销售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我打过宝马总部投诉电话,宝马总部给予的答复是已经通知合肥宝利丰退还客户(我)订金,但4S称自己只是中介,拒绝执行宝马总部的要求。合肥宝利丰4S的行为,让作为潜在客户的我,非常失望!!
投诉问题: 欺诈销售、服务态度差 投诉品牌: 华晨宝马-雅阁
投诉人: 谢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4S店名称: 合肥宝利丰蒙城北路店
投诉时间: 2011-01-25 4S店联系人:  
投诉地区: 蚌埠市-中市区 4S店电话:  
所属车型: 中型车 车辆状态: 一个月内
购车时间: 2010-10-04 里 程 数:  
投诉诉求: 赔礼/改错
备注: 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