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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的廖先生于2005年9月14日购买了一台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菱欧蓝德 EX BJ6450A型汽车,至今已行驶约5万公里里程。一直以来车况都比较理想,直到07年11月10日发生了一次令廖先生至今心有余悸的交通事故,使得廖先生认为这款车存在着质量缺陷。
事故车现场图
投诉人 廖先生
投诉车型 三菱欧蓝德 EX BJ6450A
购车日期 2005年9月14日
行驶里程 5万公里
事故回放:
欧蓝德在高速路上右前轮脱落,导致交通事故
据廖先生回忆:“2007年11月10日14时,我驾驶着这辆欧蓝德行驶在湖南省湘邵高速公路上,在下高速的时候,车子的右前轮突然脱落,导致车子方向失控,无法刹车,撞到了路边,车身严重受损,我和车上的三位朋友也受了伤,幸好很快就被交警送到了医院。”右前轮怎么会突然脱落?编辑表达了疑惑:“有没有可能是车速太快而导致车轮脱落呢?”廖先生回答说:“我记得当时的车速大概是110KM的时速,因为当时已经到了下高速的地方,那里是设有限速的,一般车子到了那里都不会开太快。”
脱落的右轮
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初步认定是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
事后,廖先生请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事故现场和事故车辆进行查看,经过一番调查后,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步认定欧蓝德汽车在行驶途中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右前轮连动右转向节自然断裂,右减震器、右前传动轴自然断裂而整体脱落,导致方向失控,制动无效而发生此次交通事故。廖先生在电话中向编辑描述道:“右前轴和传动轴的断裂口呈现出不均匀的黑色和蓝色,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告诉我是钢材的质量不行。”
厂家否认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廖先生得到认定结果后,很快就与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厂家方面也几次派人到现场查看,并检查了事故车的情况,事后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给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廖先生发了一份传真,传真中的大意为:“车辆(欧蓝德)前轮脱落是交通事故过程中撞击所致,并非质量问题,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于这一结果,廖先生感到相当不满意,他通过咨询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这是北京吉普单方面的观点,厂家对此产品质量责任的认定,必须经过法定检查机构的专家鉴定,才能证明是不是质量问题,而这样单方面地否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目前,廖先生与厂家还在协商之中,对于事情的真相和结果还没有定论。双方目前的矛盾在于厂家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并非质量问题造成,而廖先生则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单方面的质量认定不合理。究竟谁是谁非,汽车将继续关注事情的发展。
律师观点
厂家认定无质量问题合理
车主需找检测机构做鉴定
编辑随即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凯亚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律师。蒋律师从事过汽车制造、设计工程师,改行后负责一著名汽车厂法律工作多年,在全国各地成功处理过各种类型的汽车纠纷、案件近百起,建有北京汽车律师网。
蒋律师提出该案件的关键点在于一个“前因后果”的问题,即到底是轮胎脱落而导致的车祸,还是车祸发生撞击导致轮胎脱落?
蒋律师认为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定结果并不具有参考性,因为质量监督局的部门只能是鉴定产品的质量,而无法对事故过程的因果关系做出有效的判定,因此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只能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中立单位,例如当地的汽车检测中心,才能对这一事件做出有效的有权威性的鉴定。另外交警部门也能对该事故的因果关系做出鉴定。
蒋律师表示,厂家目前单方面认定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做法是合理的,车主若要求需要厂家配合调查和做出赔偿,就必须能够提出有效证据。蒋律师建议车主目前有以下几种途径收集相关证据:一是求助交警部门调查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并提供有有效的事故鉴定书;二是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中立单位如汽车检测中心进行鉴定;三是求助于现场证人提供有效证据。总的来说,车主必须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才能要求厂家进行协商或赔偿。
因此廖先生如果坚持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则需要寻找并委托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或者交警部门的事故鉴定,只有有的有效证据才能够要求厂家配合调查和做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