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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投诉海口铃木4S店(南海大道)已联系12315工商局,明日上门处理。希望厂家给个说法。
我的车是07年6月买的1.3L AT 黑色雨燕。2010年1月10日13时左右,我发现空调工作正常但不凉,开车来到4S店检修,到了维修车间工作人员通过加压检查,告知我空调不凉因为冰种不足需要添加冰种(可能存在泄露但没有找到泄漏点),其它一切运行正常,工作人员要求我更换冰种,我同意了。
工作人员更换冰种之后,启动汽车打开空调制冷时出现明显异响。我向工作人员反映空调异响不正常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空调运行一切正常,这是正常响声。
于是我又向其领导反映空调突发异响之后,领导来看了一眼告诉我是正常的,没问题,可以开车走了。我在维修厂内找了一辆同款的雨燕并对比其空调的响声,发现我的车添加冰种之后空调的位置确实响声很大有点类似蜂鸣。
我再向维修部领导反映这一情况,他又来看了一下并告知我是附近的什么轴发出的响声,是正常的。
我强烈要求找出响声的问题所在并将其解决,维修人员于是拿了一个新的轴承换上,但响声还是没有解决。
我第三次向维修部领导强烈要求再检查一下,这位领导带了听诊器来我的车跟前听了一下,告知响声是压缩机内发出的,并说空调压缩机坏了只有换一部新的压缩机才能解决有响声这一问题。我不同意更换,因为进厂时车辆开空调运行正常且压缩机并没有发出巨大的蜂鸣声,在工作人员检查、维修、加压测试及更换两瓶新的冰种之后出现了这个响声,而且工作人员一再告诉我压缩机这个响声是正常的,并让我开走车辆。所以我认为这个响声是维修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要求其将压缩机有不正常响声这一问题解决,4S店则称压缩机不能修理,并且已过保修期,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由我出2200元更换一部新的压缩机。
我与4S店维修部的一位领导协商,他一再声称他们的维修人员没有任何问题,是我的空调入维修厂前就坏了,我实在不能接受这样的辩解。我要求他调查清楚,他也不予理会,被逼无奈下,我只好拨打12315,如实向海南省工商局反映这一事件,考虑到时间太晚(14点进厂,18点多还没走,已在店里4小时左右),所以约好1月11日再与工商局相关人员一起去铃木4S店解决这一问题。我只要求明确责任归属问题,然后把车修好。
我想请问铃木厂家,你们的4S店怎么能向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服务?修理过程中出了责任事故要么顾客买单更换零部件,要么再三告诉我车辆是正常的,可以开车走了。出了问题就忙着把责任往顾客身上推,这样的4S维修部怎么能让顾客信服,如果不是我坚持检查,这一问题就被4S店的维修人员敷衍过去了。现在空调压缩机出了什么问题、怎么造成的都不知道(全是在厂里两个维修人员的发生的),我如何能开着一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在路上行驶?如果出了问题是不是你们厂家承担责任呢?
一位伤心不已的雨燕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