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网络来源 本站编辑01
陈先生在投诉中这样描述:
2011年11月4日晚间,本人驾驶中华骏捷FRV从单位回家,整个路程为20公里左右,根据往常习惯,本人将车停放在离家不远的路边,回家吃饭,一个多小时后,接到管辖地派出所的电话,说我的车自燃了,通知我去路边查看,当本人赶到现场时,车辆已经燃烧成一个空壳。据路边报警的人反映,当他们发现车辆燃烧时,车辆右侧冒出火苗,他们连忙报警,但等消防将火扑灭时,车已烧至报废。
本人第一时间通知华晨公司,其派人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让人可恶的是,他们服务人员到达现场看完后,拍屁股走人,还要让我给他们100元的救援费,天理何在,难道他们华晨以为我们的钱是抢来的吗?在周边路人的抗议下,他们从我烧毁车辆的后备箱带走了备胎才离开现场。
华晨汽车从2007年就开始推出了“华晨之家”,以“懂你,更会关心你”为突破点,来打造出全新的服务形象与品牌内涵。“懂你,更会关心你”,口号很动人,华晨是否“懂你”不好说,但我觉得他们更懂得不负责任、更懂得老百姓的钱不是钱,更显然他们没有做到“更会关心你” 。
对于自燃,本人坚决认为是汽车的质量造成的,理由有如下几点:
一、汽车购买不过1年零不到1个月,行驶里程仅2万1仟公里,都在质保期内,华晨给客户的承诺是三年或者六万公里。
二、一直在厂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保养,且在10月30日,由于车辆在行驶中发动机机舱有异响,本人找过4S店,他们所谓的专业人员检查后,告知我的结果是不影响使用,就在4S店检查后的第四天,车辆自燃完全烧毁!
三、厂家在事发后派他们自认为“专家”来现场鉴定,他们其中一个人拿着一台傻瓜相机,照了几张照片后,一走了之,本人为了留好证据,现场有一个朋友帮忙照相,心虚的厂家以为是记者,让出示记者证!
四,事发时本人不在现场,当车主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后,才赶到现场,火势已经由当地消防完全扑灭,车辆已经完全烧毁报废,另外汽车自燃当天北京下着小雨。
五,消防出具的火灾认定书为自燃。
六,据现场目击者讲述,车辆自燃先从车辆的发动机舱冒出火苗。
出于对中华汽车质量的信任,并且本人当初选择中华就是为了支持国产,加之还算是新车,本人并未购买自燃险。
目前处理方式:“经检测车辆自燃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根据公司的车辆三包服务政策,无法满足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厂家非常重视,车辆自燃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看到这样的答复,我笑了,“自燃不存在质量问题”,可笑而可悲的答复,本人将继续与华晨一路同行,一年不成、两年、两年不成咱继续延续三年,我会继续“华晨汽车、一路有我”的维权!
车主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