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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汉市江岸区的徐先生投诉雷诺4S店,存在欺诈行为。
车主描述:
本人姓徐,武汉人,经朋友推荐,2011年4月9日在法国雷诺华中地区经销店——武汉市美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高于当时市场价(29.28万元)的价格29.3万元购买了2010款的雷诺科雷傲四驱豪配越野轿车一辆。4月23日,美诚公司向我移交《机动车销售发票》、《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购置纳税申报表》时,我竟然发现美诚公司交付的车辆系2010年3月出厂,2010年5月入关,库存时间长达一年的旧车。我当场就提出了异议,要求更换成2011年4月后出厂的同类型车辆,但是遭到美诚公司的无理拒绝。
为了解决问题,4月26日,我聘请了律师与美诚公司工作人员当面沟通,又书面向美诚公司和雷诺公司中国办事处发函,美诚公司仍然拒绝了我换车的合理要求。
迫于无奈,我在5月13日委托律师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无条件换车以及赔偿相应损失。武汉仲裁委员会在2011年11月11日作出了终局裁决,裁决支持了我换车的合理请求。
本以为裁决作出后,美诚公司会顺利自动履行裁决,但是时至今日,美诚公司仍未履行裁决,其目的无非是为我维权故意制造障碍。
当初因为信任雷诺这一国际知名品牌,我才决定购买雷诺科雷傲这款轿车,本以为国际品牌应当具备国际品质,哪知却因此问题不绝,纠纷不断,钱花了不少,可是车辆现在仍不能使用,一个世界知名的品牌,竟然带给消费者梦魇版的痛苦经历,而且不知道这种痛苦什么时候是个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