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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8月17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长春汽车城偶遇为一汽吉林车厂运送汽车的石国志,他称手里有一台送汕头缷车时刮了翼子板没有交上车的森雅M80,后我将此车买了下来。
然而拿到手续后才发现,早在2011年4月1日出厂的车合格证却换成了2011年11月10日的新证,后来在我一再追问下,石说合格证是他在吉林车厂花钱找人换的,连同出厂铭牌等全套都换了。
我并未多想,将车提走了。没想到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几次出现刹车失灵的险象,险些造成人员伤亡,并且车内四处透风,密封存在严重问题,比坐敞篷车还遭罪……如此状况的车竟然能重复颁发两次合格证。合格证相当于人的户口,连户口都篡改了,这车的质量还怎么保证,怎么保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这不是在草菅人命吗,这不等于“杀人”吗?在此,我要求贵公司领导一定要纠出这个损害公司利益,中饱私囊的蛀虫,严肃厂纪、法纪,使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投诉品牌: 一汽吉林-森雅
4S店名称: 汕头信成店
购车时间: 201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