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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品牌:帝豪

投诉车型:EC7 1.8 MT 豪华型 2009款

经销商名称:佳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详情:我于2012年2月初发现前排驾驶室真皮座椅皮质开裂,此座椅只使用了两个月就发生这样的质量问题(座椅品牌为李尔),所以于2012年2月25日去佳辉4S店做首次保养时向该4S店售后工作人员反映该问题,该工作人员告知我可以和厂家预定一个新的座椅并为我免费更换,待座椅到货后通知我,但等了一个月仍未接到通知,于是我致电佳辉4S店被告知座椅订不到货,可以更换一个与原座椅不同的新座椅,考虑到不美观以及会影响到我以后此车转让出现的后续问题,我未认可。我认为,该4S店工作人员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该及时给予我回复。几天以后,佳辉4S店工作人员又致电我说新座椅也更换不了,因为电动座椅下面的接线口位置不同,只能在原座椅表面重新包皮子。座椅接口是否真的不同只是佳辉单方说辞,也并未提出书面证明。当我问及是否回原厂包皮子时工作人员说不是回原厂,是佳辉4S店为我们找的类似汽车美容店或座椅作坊的地,帮我们处理,问及原因解释为原车座椅厂商与吉利公司不合作了。

考虑到重新包皮子,要把座椅原有皮面拆除,定会对座椅框架以及座椅内的座椅补布有损,且座椅中置有安全带传感器和安全气帘传感器,而重新包皮子定会影响到汽车原有安全性。我于2012年4月6日致电吉利公司售后服务电话,吉利售后只是说会与佳辉4S店联系,之后会由佳辉4S店给我答复,但是至今未给我正面的解决方案,再打电话就一直以李尔厂商先与吉利公司不合作为借口来搪塞我,这种互相推卸责任和推诿扯皮的行为让我很气愤。

我要求更换吉利公司现正与之合作厂商座椅且外观与其他座椅相同。吉利公司不和原座椅厂商(李尔)合作,就不应再继续出售配该厂商座椅的车辆,但是已售出的车辆在使用时发生问题后,经销商不应以吉利公司和李尔厂商终止合作为由让其后果有消费者承担。吉利公司应主动为消费者及时更换全套问题座椅。则不能以终止合作为由搪塞消费者。如果吉利公司或佳辉服务站再不给予我合理答复,我会诉之于法律以保护我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