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衡阳汽车网 本站编辑10
注:以下信息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www.bjjtgl.gov.cn)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消息,可能只适用于在北京市注册的机动车辆:
    广大的车主朋友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可提前3个月进行。如果您的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检验有效期至2010年1月的,车辆于2009年11月后即可检验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有效期、未领取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20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