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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2年7月6日在奔驰西安之星4S店(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八路105号)全款购买一辆2012款奔驰ML350越野车新车未签购车合同,7月10日开具发票,7月10日挂牌,但在此期间发现空调有异味,车辆遥控钥匙非常不灵敏无法打开车门,7月12日正在磨合期内的新车行驶到近两千公里里程时发动机就出现异响,尤其是冷车发动时异响声音很尖锐声更大,而后随着发动机温度上升异响声才逐渐减弱。


  7月16日将车送往科技八路西安之星4S店进行检测(西安之星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西安市科技八路105号,电话:029-63356666)。


  7月20日左右4S店通知我发动机必须进行拆检,我未同意,4S店回复说更换发动机,经过多次交涉至今未果。已两次送回购车的4S店请求修检,至第二次送回4S店新车全里程为3100公里。

  我认为自己购买的有质量保证,而且正在质保期内的大品牌新车,不会出现如此严重质量问题,因当时销售方未与我签署新车购车合同,是销售方明知自己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欺瞒,所以多次要求退或换,但时间已拖至月余无法解决,至今也无得到销售单位给出确切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