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百姓呼声 本站编辑

  本人2011年5月在衡阳市雪佛兰4S店分期付款买了台雪佛兰新赛欧,车贷一切手续都是4S店工作人员办理的。由于到2012年8月期间生意失败,父亲突然半边瘫痪,手头资金非常紧张,拖延了车贷3个月。在这期间上海通用湖南区域姜经理打我电话,我和他说明了这些事情,他主动说帮我申请延期。这期间我一直等他电话。到2013年2月26号他打我电话,约我明天叫延期部门工作人员签订延期手续。2月28号中午12点左右上海通用汽车工作人员打我电话约我下午合同。2点46分他们叫我到衡阳市中心汽车站去签合同。20分钟我和我老婆开车到达中心汽车站大门口,然后和上海通用汽车2个工作人员在我车上签的延期手续。大约40分钟左右,他们说拍张我和车的照片就可以了,叫我把车开到马路边。他们说要看下公里表,开车就跑,我一下抓住左后门,他们就开车把我从中心汽车站一直拖到平湖公园才停下来,然后旁边开来一台外地牌小车,下来一个人把我拖开车,上车扬长而去。我马上报了110.平湖派出所出警,来了2个警察就把我和我老婆带到平湖派出所去了。我说明了事情,他们叫我自己去找雪佛兰4S店,就不管了。

  我想问问:我们老百姓应该到哪里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相关部门出面管管这事,请相关人士教我如何维护自身利益。难道没有法律了吗?这样的抢车行为不是强盗吗。(姚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