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来源·中国汽车消费网 本站编辑

  案例分析与点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还不能明确判断出车辆起火究竟是何原因造成的,但从工作人员处理本次投诉的过程中,可以明显感觉到上海大众斯柯达的态度还是非常强势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上海大众斯柯达方面向工作人员表示,厂家相关的技术专家对事故现场和车辆已做了查勘,并鉴定下来车辆没有质量问题,如果你是汽车方面的专家看到该车辆后,也肯定能判断出起火并非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首先,编辑想说,确实我们的工作人员并非所谓的专家,但我们的消费者也不是什么专家,车主需要的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得懂、都能理解的解释和说明,而不是只有专家才懂的东西。另外,编辑的水平也着实有限,故恳请斯柯达方面能不吝赐教,赵先生车辆在熄火停放状态下,警方又排除了外来火源及人为因素条件,且起火点部位是在轿车发动机舱内,那么除了因车辆本身因质量问题引发起火之外,还有哪些肯能会造成这起事故的发生?

  其二,斯柯达方面还表示,虽然目前警方开具的事故证明上表明火灾排除外界火源及人为因素条件,但那也仅仅是警方目前没找到不代表客观上确实不存在,还告知工作人员在中国有一个词叫“毁尸灭迹”。恕编辑水平有限,不知道斯柯达方面这样的言论是否可以理解为他们对当地警方办案能力的一种质疑,如果说斯柯达对国家公安系统的办案能力都能质疑的话,那消费者又怎么能不去怀疑你车辆本身的质量?

  其三,斯柯达方面到目前为止,不仅没有向我们提供关于起火车辆正式书面的鉴定报告,甚至连客户也没有收到相关的证明,就汽车质量的问题在客户面前更是绝口不提。编辑不禁要发问,斯柯达难道你的鉴定报告就真的有那么神秘、那么不可外传吗?这个神秘面纱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其四,斯柯达方面声称如果客户对处理方案不能接受可以让其寻求第三方鉴定,并且也愿意配合客户完成相关工作,从表面上看这句话似乎没有任何问题——你去鉴定,鉴定完了是我的问题我负责,不是我的问题你再想办法。但深究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消费者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当他们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维权工作的时候,可以说每一步都是举步维艰的,斯柯达作为强势的一方难道就不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帮助客户查清事实吗?另外,即便是真的在双方协商好的前提下寻找第三方鉴定,消费者也往往会有生产商最后反水的顾虑,如果鉴定报告出来了,结果是对生产商不利的,而生产商又反水不认可,那消费者通常情况下只能通过走司法程序也就是到法院起诉来解决了,而在中国打官司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其所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往往是无法承受的,而厂商的强势在于他在这几方面甚至是社会人脉等都有着绝对的优势,因此一旦厂商对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据不认可的话,消费者往往就会步入进退维谷的境地。

  小编建议:

  基于以上几点,编辑想说,首先要恳请上海大众斯柯达厂家方面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来帮助客户把事情的真相查清楚,如果证实为车辆质量问题的,则请斯柯达方面能勇于承担责任,帮助客户挽回损失;其次,也建议双方能尽量保持有效的沟通,以协商的方式尽快处理好此事。

  另外,关于汽车自燃,对于我们其他的车主朋友而言,除了要在平时做好车辆相关的防范工作以外,还可考虑投保车辆自燃险”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一旦发生自燃,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求援、通知相关的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消防队灭火后,索要出警证明,并要求开据事故鉴定报告,如疑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则可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收集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联系相关负责生产销售的经销商及厂家进行调查、协商;最后,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